7月15日上午,曾备受关注的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迎来新进展金融杠杆投资,双方当事人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谁的责任?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作为原告储户方代理律师到场。据周兆成在微博等公开渠道发布的案件信息,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组证据,主要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
周兆成称,储户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由于银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系统性管理失职。比如,员工行为排查失效、异常支付核查缺位、营业场所管理失控等导致储户存款在存入45分钟后就被工作人员梁某通过伪造流程盗取,且银行早有预警却未及时拦截。
工行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9组证据,证明银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经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犯罪导致的,与银行无关。
在周兆成看来,尽管原告方认为储户存单是由梁某犯罪导致,但是,银行仍需对资金安全负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最高法案例、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他认为银行对储户本金及利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
曾引发广泛关注
展开剩余56%2022年,一起关于“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媒体2022年3月18日报道,多位受害者表示,在工商银行现场办理大额存单业务后,存款被工行南宁分行高管梁建红利用职权悄悄转走。经鉴定,梁建红与其实际控制的南宁中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时蓓窃取被害人苏某、石某等28人存单款共计2.53亿元,在案发前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1年11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集资诈骗罪等,被判无期徒刑。一审判决还指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工行南宁分行曾回应:
“属个人犯罪行为”
微博账户“广西工行宣传”在2022年3月曾发布回应称,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我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将依法合规处理此事,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2024年7月,涉事储户蔚某起诉工行南宁分行、工行南宁分行民族支行、工行南宁分行枫林路支行,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存款本金54万元及利息。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信综合金融时报、界面新闻等
监制:代明 审核:彭金美
编辑:张萌 校对:赵以纯(见习)金融杠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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